志愿服务的经济价值,是指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过程中所创造的经济价值,通常以投入(主要指志愿者提供服务的小时数)或产出(包括产品与服务)的货币价值来表示。该价值长期以来被官方统计所忽略,一个重要原因是技术上的障碍。正如联合国统计司(UNSD)所说:“在经济学领域里,志愿服务是一个比较麻烦的概念,因为没有市场价格来确定其相对于供需变化的价值。”这种认识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这部分经济价值没有被计入国家或地区的发展绩效。
1970年代以来,全球志愿服务的规模不断扩大,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的影响日益显著。为了准确衡量这些影响,志愿服务的经济价值测算(以下简称“价值测算”)应运而生。经过40多年的发展,价值测算的框架和技术基本成型,可信度和影响力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将其纳入国民账户,并作为推动志愿服务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决策依据。鉴于志愿服务在经济、社会、环境等领域中的独特作用和突出贡献,2001年联合国大会(UNGA)通过决议,呼吁各国政府“测定志愿服务的经济价值”;2005年联合国大会进一步鼓励各国政府,建立关于志愿服务的知识库,以促进该领域的数据传播和研究工作。此后,价值测算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日益广泛的认可和实施。
在我国,价值测算的知晓度不高,研究与应用较晚。相比近年来我国志愿服务实践的快速发展,价值测算明显滞后,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积极作用。我国“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志愿服务,到2020年,注册志愿者人数要达到居民人口的13%。研究价值测算的方法及其应用,有利于促进国内相关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有助于加快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现代化与国际化进程。
本文的主要贡献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结合国际经验与北京实际,着眼于规范和适用的原则,设定了测算框架;二是在开展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是否需要专业知识或技能,将志愿服务分为专业与普通两类,并采用相应的小时工资进行测算,从而提高了测算精度;三是对标准测算方法进行改进,将样本按年龄分组,高校在校生单独分组,并根据全市常住人口结构进行调整,提高了测算结果的可靠性。
方法的改进
在20世纪,价值测算还没有明确的国际规范与标准。进入21世纪,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加强研究与推广,使价值测算快速发展。2001年,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UNV)与美国NGO“独立部门”合作,开发出测算的实用工具包;2005年,联合国统计司提出并讨论了志愿劳动计值问题,因为“这在非营利机构活动中占重要地位”;2011年,国际劳工组织(ILO)会同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发布了比较完备的测量指南;2011年,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集中展示了一些国家的测算成果,国际红十字会(IFRC)对全球红十字组织中的志愿服务价值也进行了测算。这些成果的推出,有力促进了测算方法的普及和规范,美国、巴西、南非、波兰、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相继宣布采用联合国建议的标准。
截至目前,价值测算主要有两种方法:产出法(output-related method)与投入法(input-related method)。产出法也称为社会效益法(societal benefits approach),是基于市场价格,对志愿服务生产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计值。由于志愿服务不是市场行为,缺乏相应的市场价格和统计数据,因此这一方法使用较少。目前常用的是投入法,即根据一定的工资水平,对志愿服务的投入时间进行计值。这种方法需要准确地记录志愿服务的时长,并确定适当的工资标准。
根据工资标准确定方法的不同,投入法又分为两种:机会成本法(opportunity cost approach)和重置成本法(replacement cost approach)。前者是根据志愿者的本职工资,计算其如果将志愿服务时间用来做本职工作所能获得的收入,即参与志愿服务放弃的工资收益。后者是根据市场上同类有偿劳动的报酬来进行计算,通常取同类职业的平均工资,或者本地最低工资。机会成本法在理论上可行,也适用于某些情况,但是对数据统计的要求往往比较高。如果志愿者是无业人员,则工资水平难以确定。同时,根据志愿者身份来确定其服务价值并不合理。比如清扫社区,无论志愿者是官员、学者、银行家,还是普通工人、失业者,其服务成果都很相似,因此经济价值也不应该有明显差别。在这些方面,重置成本法要更好一些,实际应用也更为广泛。有学者通过实证研究,认为重置成本法比机会成本法更为适用。当然,重置成本法也有不足。最突出的一点,是用同样的工资,难以体现出志愿者在服务效率及质量上的差异。比如,专业司机开车运送物资或人员,在效率、安全性等方面,通常要好于一般志愿者,工资水平也理应更高一些。解决这一问题,可以按岗位职责对志愿服务进行细分,并评定志愿者的岗位技能水平,据此分别进行统计与赋值。
概念的界定
志愿者的概念与文化、历史等因素密切相关,在不同的国家、组织和群体中,往往会有不同的理解。就现有的一些定义来看,主要是围绕志愿者工作的内容及形式,这也是志愿服务的本质所在。比如,有学者提出,志愿者通常是指为他人服务或谋利的个人,没有金钱或物质回报的动机;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志愿者是自主选择向社区提供服务的个人,除了获得开支补偿外不领取报酬;还有学者从志愿者组织的角度进行了定义:志愿者是为组织提供时间、服务和技能,并且不领取报酬的人。这些定义虽然表述方式不同,但是都从各自角度揭示了志愿者的一些特质,比如:自主选择,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为社会或他人的利益服务等。
随着志愿服务的关键特质日益明确,国际社会也形成了越来越多的共识。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认为,志愿服务“一般是指无偿地奉献时间、精力和技能的行为”,并明确了志愿服务“三原则”:自愿,无偿,利他。国际劳工组织提出了类似的定义:志愿服务是“无报酬、非义务性工作,也就是个人通过组织或者直接为家庭以外的人,无偿地付出时间”。这两个定义本质上是一致的,都强调了“自愿、无偿、利他”等核心要素。同时,这两种表述都具有较强的包容性,符合志愿服务普遍存在与形式多样的实际情况,因此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数据的处理
精准的价值测算离不开高质量的数据。数据通常有两种来源:一是政府或其他组织发布。一些国家或组织会定期开展人口调查、家庭调查或闲暇时间使用调查等,收集和发布志愿服务的相关数据。这种情况最为方便,但数据有些可以直接使用,有些还需要作进一步处理,而且调查工作未必每年都开展,没有数据的年份只能进行估算。比如,美国马里兰州政府在编制1960~2011年的真实进步指数(Genuine Progress Indicator,简称GPI)时,官方统计中只有1974年之后的州志愿者数据,对于以前年份,只能根据当时全国的志愿者比例和该州适龄人口进行折算。二是研究者自行开展调查。联合国统计司建议,如果通过调查来获取数据,可以采取两种方法:一是对住户进行抽样调查,二是调查参加非营利组织的志愿者。一般来说,前一种方法更为精确,但是调查成本高、操作难度大;后一种方法排除了非正式志愿者,不够全面,但是操作相对容易。
工资的设定
志愿服务是无偿的,要确定工时工资的标准,只能参照其他行业或职业的工资水平。主要的方法,包括前面所说的机会成本法和重置成本法。就后者来看,有些国家和地区缺乏比较合适的工资标准。针对这一情况,联合国统计司建议退而求其次,即按照社区、福利和社会服务等职业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这一方法的主要逻辑是大部分志愿者的工作与此类职业比较接近,而且这些职业的工资率一般接近收入水平的低端,但还不是最低水平。
结论与启示
本文立足实际,借鉴国际经验构建了志愿服务的经济价值测算框架,并据此对北京市的志愿服务进行价值测算。结果表明:2015年全市志愿服务的经济价值为83.77亿元,相当于本地GDP的0.36%;如果将志愿服务分为专业与普通两类,并根据不同的工时工资测算,经济价值则增加到116.52亿元,相当于本地GDP的0.51%,接近全市当年第一产业增加值。由此可见,北京市志愿服务创造了大量的经济价值。这种情况一方面说明北京志愿服务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志愿服务的积极作用已经开始显现;另一方面也说明,政府需要顺应时代发展趋势,重视并支持开展价值测算工作,将这部分价值纳入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绩效。
测算结果同时表明,北京市志愿服务虽然成绩显著,但是从国际视角来看,志愿服务的参与率、人均时长等,都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特别是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其创造的经济价值占GDP比重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因此,志愿服务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与支持,以形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另外,北京市的志愿服务特点鲜明,从中也可以看出下一步改进工作的重点。比如:在校生和老年人群体的贡献举足轻重,需要加强保护和激励,促进其更好地发挥作用;专业志愿服务的比例过小,除了在校生,各群体提供的专业服务不足,对总体经济价值贡献有待提高;正式志愿服务占绝对优势,非正式志愿服务明显偏少,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发居民自发开展志愿服务的热情。
注:本文发表自《北京社会科学》2018第1期。作者:关成华系首都科技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张佑辉系首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如需全文请联系首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
编辑: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