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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究】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需要把握“五个结合”

发布时间:2016-12-16 09:00 作者:首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 浏览量:

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是国家对北京发展的要求。从全球城市发展的经验来看,科技创新中心城市一般具有完善的科技创新驱动系统,创新人才聚集,创新实力雄厚,科技环境适宜,经济结构优化,是在国家乃至全球范围内具有科技领先和支配性地位的创新增长极。北京是国家首都,科技创新资源密集、科技辐射带动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科技影响力和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建成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不仅对北京率先形成创新驱动格局、实现高质量增长的新常态具有战略意义,而且对推动全国经济发展方式整体转变和我国融入全球创新体系也具有深远影响。

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北京层面,即要成为支撑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二是国家层面,即要成为引领中国科技创新的领头羊;三是国际层面,即努力在科技创新上由“跟跑者”、“并行者”变为“领跑者”。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内涵包含科学中心、前沿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三层含义。对于科学中心,即要有真正全球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科学大师。对于前沿创新中心,则要更注重原创性技术的突破。对于技术创新中心,要有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实现技术与经济的有机融合,形成一批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和品牌。

北京要建设成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从战略上讲,关键是要把握好“五个结合”,即:驱动与带动相结合、改革与激活相结合、权益与责任相结合、聚合与发散相结合、总体战略与阶段目标相结合。

第一节   驱动与带动相结合

“驱动与带动相结合”强调的是:在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过程中,北京通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住和用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促进自身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的高水平发展,全力以赴,创造未来。同时,引领创新潮流,辐射科技之光,带动其他地区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促进各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要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要靠创新驱动提升发展的水平和质量。特别要依靠市场的力量,把北京自身的科技创新力量组织协调好,加快建立创新驱动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整合政府行政资源、各类创新主体、科技资源、智力资源等,推动形成“政府服务引导、市场配置资源、突出企业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新格局。同时,创新驱动根本要靠人才。北京要保持高端创新优势,必须强化人才支撑,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打造全球创新人才的栖息地,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源泉。

带动也应该是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它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特别要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以合作共赢为主线,充分利用自身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和资源,引领京津冀科技协调发展,完善京津冀科技创新生态系统,建立京津冀创新共同体,形成多渠道、多形式、网络化的协同格局,构建功能互补、分工合理的区域创新体系。同时积极参与“一路一带”、“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发展,提升北京科技创新的国家贡献率;二是充分利用重大科技创新基地、科研仪器设备、网络信息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科技基础设施为全国提供服务;三是技术、资本、人才、信息、管理等创新要素向周边地区和其他省区市辐射溢出,创新成果在周边地区和其他省区市得到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四是科技创新体系、咨询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促进区域之间研发、生产、服务、销售等方面的交流融合;五是制度机制和政策措施发展积极创新、大胆实验,在可全国推广的创新政策和执行机制方面走在前列,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六是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应营造更加具有敢于冒险、勇于创新、宽容失败、包容开放的城市文化,以自信、多元、开放的心态参与创新交流,发挥先进的创新文化引领作用。

第二节   改革与激活相结合

“改革与激活相结合”指的是:深化体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具体是北京要通过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全面调动科技人员首创精神,激活创新活力,全力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

科技创新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科技创新发展是各类创新主体在特定的支撑条件下运用创新资源开展创新活动、形成创新成果并作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复杂过程。因此,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要充分创造条件,激活各类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激活创新活力,关键在于全面深化改革,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与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结合起来。一方面,应该进一步简政放权,清理阻碍要素合理流动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推进市场驱动的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要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科技创新活动“松绑加力”,营造开放、公平和创新导向的城市创新创业环境,有计划、有重点地增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公共产品的投入和公共服务的供给,为城市企业或个人提供创新发展的稳定规则和预期和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第三节   权益与责任相结合

“权益与责任相结合”指的是: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必须享有权益,要以促进北京城市自身的经济、社会、环境、科技、民生水平的全面提升为动力,另一方面,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必须承担责任,要为全国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没有权益,动力不足,后劲不足;没有责任,有负期待和重托。

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要进一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通过科技创新,“有进有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产业结构的优化,形成“高精尖”的经济结构。同时,建设科技创新中心是实现产业发展“高端化、服务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的关键,也是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城市的战略支撑。科技创新要围绕城市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集中力量推广和应用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动信息基础设施、食品安全、农业科技、医疗卫生与健康、科技交通、节能与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安全与应急保障等解决“城市病”重点领域的技术研发与应用,实现科技为民、科技惠民、科技利民,提高城市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发展品质。

同时,北京需要突出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责任和义务,要担当好科技创新引领者责任,做好创新的表率与示范。 第一,着力扩大科技开放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全球视野谋划,在更高起点上推进自主创新,提高重大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全球最具活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第二,着力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集聚在有全球比较优势的知识要素、科技要素、以及战略产业开发能力,实现经济高端化、服务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发展,切实打造高端经济增长极,发挥经济转型升级的示范作用。第三,着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打造与国际接轨的服务环境,鼓励公众参与创新,打造创新生态环境示范区。第四,着力推动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发挥全国文化中心作用,实施文化科技融合与创新工程,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提高重点文化领域的科技支撑水平,加快构建文化创新先行区。第五,着力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围绕大气污染治理、交通管理、水环境建设、食品安全等可持续发展和重大民生需求,为破解生态环境难题提供先进理念和科技支撑,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社会健康、生态良好的绿色示范城市。

第四节   聚合与发散相结合

“聚合与发散相结合”指的是:聚合中国乃至世界之科技智慧,建创新交往之枢纽;媒介创新理念与成果于四海友邦,竖互通互联之网络。换言之,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不仅要聚合全国和世界的优势科技创新资源和科技成果,同时还要努力将自身的科技资源和科技成果发散到全国和全世界,成为全球的科技创新核心枢纽。

从聚合角度来看,北京是我国智力资源最丰富、科技力量最集中的地区。截至20146月,北京地区科技资源总量占全国的1/3,拥有中央和地方各类科研院所400余所,其中中央级科研院所占全国的74.5%。拥有普通高等院校91所,其中中央在京高校38所,市属高校43所。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11家,占全国的30.9%;国家工程实验室50家,占全国的36.0%;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6家,占全国的19.1%;国家工程研究中心41家,占全国的31.3%。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330家、工程实验室74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75家、企业技术中心464家,企业研发机构348家。2014110日颁发的2013[H1] 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北京地区共有75个项目获国家科技奖,其中包括一等奖9项,二等奖66项,占全国通用项目获奖总数的30.5%。其中,获得9项一等奖,占一等奖总数的一半,创历史新高;连续三年空缺后产生的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以及2014年唯一的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均出自北京;在3个创新团队奖中,北京占据2[H2] 

融合是聚集的重要形式,创新要素、创新主体、创新成果的高度聚集,对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效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北京具有很强的融合功能,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中央和地方、国有和民营、外资和内资等不同所有制和隶属关系的科技资源实现融合发展,促进企业、高校、院所、金融、应用、科技服务机构等多元主体的协同,促进技术、资本、人才、市场、空间、政策等创新要素的流动和配置,建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市场导入、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紧密结合、协调发展机制,促进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加快完善知识创新体系、技术创新体系、科技服务体系、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和区域创新体系,提高首都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

发散也是扩散。从扩散角度来看,截至20146月,首都地区615个国家级、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价值186亿元的3.64万台(套)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形成了仪器设备、数据资料、科技成果和研发服务人才队伍共同开放的大格局。北京对津冀地区资本流动也长期处于净流出状态,累计净流出超过2000亿元。2000年至20141月末,北京5822家企业累计向天津、河北7435家企业投资8319次,投资额2825.1亿元,同期接受天津、河北企业投资仅798.8亿元。北京流向津冀的技术也增长迅速,2013年成交额中涉及产业与技术转移的领域比2011年增长71.7%,其中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等领域成交额分别比2011年增长42.9%150.2%126.5%[H3] 同时,北京正加快发展成为国际技术转移重要枢纽。以亚、欧、美洲为主的技术出口范围不断扩大,内资企业成为技术出口的主力军。2013年出口技术合同成交额653.6亿元,比2009年增长75.6%。技术流向70多个国家和地区,领域以计算机软件、通信技术等高端技术为主。

整体而言,北京需要建立健全区域合作发展协调机制,优化区域分工和产业布局,要引导创新主体以联合研发、技术输出、标准创制、产业链协同等模式服务和辐射全国,增强首都科技对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产业转型发展的贡献。同时,要坚持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进一步促进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北京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集聚跨国技术转移资源,建设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技术转移枢纽。加快推进国内外创新主体“引进来”“走出去”,引导国际知名企业在京设立研发中心和地区研发总部,鼓励海外风险投资机构来京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创新主体积极开展境外技术和品牌收购等国际市场开拓活动,参与国际科技合作和全球产业竞争。

第五节   总体战略与阶段目标相结合

“总体战略与阶段性相结合”指的是:在建立全国科技创新中心过程中,需要循序渐进,既要把握总体战略、做好顶层设计,也要制定并完成相应的阶段性目标。总体战略是阶段性目标的宏观指导,阶段性目标是完成总体战略的保证。

建成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总体战略是成为世界科技创新的前沿阵地、中国科技创新的领头羊,其核心功能是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实现示范引领和战略引领作用。应该分三个阶段完成这一目标。

第一阶段,建立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基本雏形,实施时间为2014-2017年。此阶段,通过创新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将成为驱动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主要动力。北京应坚持突出创新导向,加大科技创新储备,培育先导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城市可持续发展和重大民生需求,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公益性技术,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同时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产业。20144月,北京市政府发布实并施《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按照“高精尖”经济结构抓好产业提质增效升级的总要求,将组织和实施两类12个重大专项。行动计划的顺利完成也就标志着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基本雏形的建立。

第二阶段:基本建成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实施时间为2017-2020年。此阶段,北京的创新环境应更加完善,创新活力显著增强,创新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在软件及信息服务、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中形成拥有技术主导权的产业集群,培育出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形成若干世界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培养和聚集一批优秀创新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才,基本建成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成为全球科技创新研发和生产企业的主要所在地,全球高端科技创新资源要素的汇聚地和流动地,引领全球创新思想、创意行为、创业模式的主要策源地,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第三阶段:全面建成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实施时间为2020-2025年。此阶段,北京将全面完成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辐射和带动功能、支撑和引领功能、集聚和融合功能以及服务和示范功能,成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

编辑:杨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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