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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从“四个方面”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

发布时间:2024-11-22 03:30 作者:首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 浏览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了科学谋划和系统部署。全会明确指出: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在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持续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需要加强全局性谋划和战略性布局,锚定目标、系统集成、协同联动、突出重点,优化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的实施路径。


一、锚定创新目标: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促进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升,是凝聚教育、科技、人才合力、推进三者“一体化”改革的共同目标。在这一战略目标牵引下,教育、科技、人才的改革方向更加清晰明确,更容易实现同向发力,凸显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整体性。纵观人类历史,自第一次科技革命引发物理学、生物学、化学、天文学等各学科领域群发性、系统性突破以来,科技和产业不断融合创新,深刻影响和改变着人类的生活、工作、学习和思维方式,不仅带来了物质财富的极大增长,也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对世界发展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国家之间围绕创新制高点的博弈空前激烈。创新特别是科技创新在掌握新一轮全球竞争的战略主动权中的作用愈发突出。我国已成功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具备了建设世界创新中心的条件和基础。截至2022年,我国研发人员总量居世界首位,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居世界第二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4年全球创新指数(GII)报告》报告显示,我国全球百强科技创新集群数量连续两年位居世界第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应紧紧围绕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战略目标,更加主动适应全球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的新形势,紧密结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统筹设计改革思路和实施方案,以深化改革驱动全面创新、以全面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一是健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的规划制度体系。强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创新导向,推动教育、科技、人才规划纲领、组织体系、进度安排、政策措施的一体化设计与实施。加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规划与其他规划的衔接协调,避免交叉重复或合成谬误。加强教育科技人才相关政策协同配合,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一体发力,通过规划引领加强对教育、科技、人才创新创造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整合利用。

二是完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的组织机制。国家层面上聚焦重大创新需求和任务,细化教育、科技、人才部门的改革职责分工,建立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的职能机构和议事协调规则,建立常态化的政策沟通和联系机制。地方层面强化省级科技创新委员会在推进当地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的作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落实国家重大改革部署、开展地方改革试验。

三是建立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的评价体系。建立以创新为导向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创新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改善、创新绩效提升等指标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评价指标体系中权重。创新评价方法,动态监测、评估和衡量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成效。注重评价结果运用,将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评价结果和创新的实效,作为相关部门和地方评奖评比、经费拨款、项目建设等资源动态调整配置的主要依据,考核领导干部领导能力和绩效的重要参考。


二、强化系统集成:统筹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

教育、科技、人才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其体制机制改革具有高度的系统性。从系统论的角度看,作为相对独立的子系统,要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实现“1+1+1>3”的系统集成效应,客观上要求各子系统要“强强联合”,不能在重要领域和关键节点有明显短板。从英、德、美等主要发达国家的历史发展实践来看,在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尽管各国在教育、科技、人才领域的发展并非绝对同步,但世界主要教育中心、科技中心、人才中心在时空上通常呈同构化特征,全球公认的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往往高度重合,没有哪个现代化强国存在教育、科技、人才单个领域的“短板”。例如,自1901年始,全球大学培养诺贝尔奖获得者前30所大学中,美国就占了19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2023年全球高校申请PCT专利前10名中,美国5所高校上榜;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名单,2023年全球具有影响力科学家最多的国家为美国(81155名)、英国(18694名)及德国(10989名)。我国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需要进一步聚焦教育、科技、人才各子系统的“高质量”发展,按照教育、科技、人才事业的定位和发展规律,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教育”“强科技”“强人才”,促使其更好的各显所长、各尽其能,在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过程中迸发系统集成效应。

一是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关键在于通过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发挥教育在国计民生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地位和作用。重点在于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完善立德树人机制,健全专业体系、人才培养体系、教育评价体系,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和拔尖人才培养,推动教育理念、体系、制度、评价、治理等变革,推进教育现代化,提升国民“育”的质量、教师“教”的质量、学生“学”的质量与学校“办”的质量,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二是围绕提升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水平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关键在于通过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突显科技第一生产力作用。重点在于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构建有利于基础研究的体制机制,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体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优化科技管理体制,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提升原创性和颠覆性科技创新能力,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重大创新领域和创新高地,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以自主可控的创新链保障安全稳定的产业链和供应链,持续提升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水平。

三是围绕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关键在于通过改革进一步突出人才第一资源的地位。重点在于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服务、支持、激励全链条体制机制,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促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职普融通,壮大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大国工匠和能工巧匠队伍,大幅提高各类人才素质,促进人才规模、质量和结构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


三、促进协同联动: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

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要求教育、科技、人才在自身强的基础上,从体制机制上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通过增强改革的协同性,形成教育引导科技发展、科技催生创新人才、人才驱动科技进步的良好格局。回顾历史可以看到,二十世纪中叶以来,世界各国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普遍更加突出强调“组织化”。有效利用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力量,提升教育、科技、人才组织化的程度,不仅体现了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水平,也是持续不断释放生产要素活力的重要途径。例如,二战后,瓦涅尔·布什向白宫提交的《科学:无尽的前沿》报告,就倡议美国联邦政府加大对科技相关领域的投资和战略规划,强调通过组建国家科学基金会等方式,聚焦基础研究领域实现“有组织”的创新。2021年,美国参议院通过了《无尽前沿法案》,继续提出政府要主动通过支持基础研究、促进产学科技成果转化、扩大区域经济增长中心等举措,保持美国在全球先进技术、制造业等领域的竞争优势。我国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需要聚焦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完善“有组织科研”机制,充分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不断促进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战略规划、政策供给等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完善市场机制促进各项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增强教育改革对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引导能力,增强科技改革对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牵引能力,增强人才改革对教育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

一是增强教育改革对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引导能力。立足增强教育改革对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引导能力,转变和创新教育理念,深刻认识高素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性,着力培养具有创新思想、批判性思维和独立思考能力的人才;建立大中小学贯通的科学教育体系,增加科学、技术、工程、数学(STEM)等领域跨学科课程比重,加强自我控制、社会交往、情绪管理等非认知教育;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注重采用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以及问题导向式教学,培养学生主动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建立科技特长生培养机制,制定针对性的培养方案、课程内容、教学方式和选拔方法,着力培养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二是增强科技改革对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牵引能力。立足增强科技改革对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牵引能力,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专业设置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科技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学科、专业和课程,超前布局急需学科;根据国家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重点科技平台基地建设需要,针对性地培养研究生和青年科技人才;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成果的有组织科研攻关;开设创新创业课程,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设立创新创业基金,支持青年人才开展多样化的创新创业项目。

三是增强人才改革对教育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立足增强人才改革对教育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程,围绕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等全球科技竞争重点领域,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顶尖科学家和拔尖创新人才;推进人才培养方式改革,推广体验式、项目式学习等新型教学方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和实践活动,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科技创新人才;打通人才流动的“旋转门”,推动体制内外人才充分流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人才市场环境,吸引海外具有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端科技人才来华留华工作。


四、注重重点突破:以高校改革为切入口

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既要加快推动全面创新,也要抓住关键重点。作为教育、科技和人才工作的重要交汇点,高校不仅是创新型人才培育的主阵地,更是科技创新活动组织的主力军。放眼全球,高校特别是剑桥、牛津、洪堡、哈佛、麻省理工等高水平大学均是塑造世界主要教育中心、科技中心、人才中心的重要平台,是联动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的重要纽带。例如,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大学因提倡理性能力、尊重人性、鼓励创新精神以及批判神学蒙昧主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就吸引了众多优秀学者前来讲学,成为欧洲教育和科学中心。在18世纪末,法国对教育体系进行了重大改革,创办了多所军事院校、医学院校、技工学校和综合性大学,如1794年创办高等师范学校、1795年创办综合工科学校等,有力的促进了其科技发展和文化繁荣。在19世纪,德国柏林大学主张“教学与研究相结合”,将科学研究确立为大学的第二职能,推动了科学研究与工业化之间的紧密结合,为德国成为产业强国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60%,接受高等教育人口达到2.5亿,已建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并进入了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阶段。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需要发挥我国高校在支撑和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战略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以高校改革为切入口,促进教育、科技、人才有机贯通和深度融合。

一是推动高校分类制度改革。根据我国高校的不同发展基础、目标定位、服务重点、学科特点等,推进高校分类制度改革。在现有研究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三大类型分类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分类,弱化等级”,根据学科专业分布数量和办学定位,进一步完善高校“大类”分类制度,并根据细分领域健全高校“小类”分类。同时明晰高校分类标准,明确不同类型高校设置及在经费投入、基建规划、招生计划、人事编制、学科评审、项目安排、教学与科研平台建设等方面的管理细则。

二是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加强高校基础研究的组织化程度,构建多学科交叉融合前沿技术研究平台。健全高校科研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给予高校科研人员更多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和资源调度权。深化高校科技评价体系改革,通过长周期稳定支持评价,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引导其开展高水平自由探索。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联合科研院所、企业、政府等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提高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的自主权,增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能。

三是健全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专家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和社会参与的高校治理结构。减少教育管理部门对学校的直接行政管理,更多运用立法、规划、政策指导工具,发挥引导、示范、激励、监管作用。提升学校在专业设置、教师聘任、资源配置、办学定位等方面的自主权。高度重视人工智能作为积极技术资源在大学制度改革中的作用。在组织机制上,通过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整合,推动冗长的科层制转换为高效的分布式、网络化、扁平型的组织结构。在常规事务治理机制上,通过推动大学治理的数据化、结构化、程序化,减少行政事务“冗员”和教学科研人员的非业务性工作负担。在决策治理机制上,通过构建多元参与、交互驱动的智能决策系统,推动大学资源分配、项目评审等由经验决策向“人机合作”决策转变,营造开放、透明的学术生态。


来源:《中国经济报告》2024年第5期,有删减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首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专家赵峥


编辑: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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