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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究】谁吃了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第一只螃蟹?

发布时间:2017-06-19 12:00 作者:首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 浏览量:

       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砥砺前行30年,留下一个个光辉足迹,终于迎来春天,成为推动中国经济转型、产业升级过程中重要载体之一。饮水思源,让我们循着足迹,回顾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风雨历程,看看是谁敢为天下先,吃下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第一只螃蟹!


(一)困境与选择

       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30年砥砺前行的历程中,印下了一个个光辉足迹,也留下了一段段难忘忆和很多鲜为人知的故事。

       1982年,武汉曾发生过一起轰动全国的“技术投机倒把案”。国营181厂工程师韩庆生等4名工程师被关进监狱,原因是他们利用业余时间为一家乡镇企业设计了两套生产污水净化器图纸,编写了2万多字的《产品技术说明》,获得了每人600元的报酬。救活了企业,自己却坐了牢。

       这件案子折射出全国科技人员当时的状况:于体制内受到颇多的桎梏,走出“围城”又要面临诸多限制和不利因素。

       首先,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公司必须要找个挂靠单位成为自己的主管部门,否则不能办工商执照。但是,由于这些挂靠单位往往“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要管”,民办企业无法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开展经营,最终宣告倒闭。

       其次,民办企业在当时被视为个体户,享受不到国家给予国营单位的各种待遇,“下海”创业的科技人员的人事档案、组织关系、专业技术职务等都没有部门管理,人才流动极为不便。

       第三,民办科技企业初创时一般都规模比较小,大多无力置办设备、场地,在当时的政策环境下又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加上缺乏企业管理的经验,使得很多具有应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项目夭折于此。

       在这种困境下,诞生于美国纽约州巴达维亚的“企业孵化器”给中国科技创业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


图1  巴达维亚工业中心


       纽约州巴达维亚市最大的企业马赛—哈里森的倒闭,引发了当地大规模的人员失业。为复兴地区经济,解决就业问题,曼库索家族买下了这片建筑面达85万平方英尺的厂区。

       1959年7月8日,巴达维亚工业中心正式成立,约瑟夫·曼库索成为运营者。他尝试按照企业实际空间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把场地分隔为大大小小的单元零散出租。除了灵活的租金价格和可变的办公格局外,还加入了共享办公设施、企业咨询和融资顾问等服务。这种服务模式取得了成功,一年半的时间里,就吸引了20多家中小企业入驻。

       这种通过为中小型企业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施、企业咨询和融资顾问等服务而兴起的新的服务机构——“企业孵化器”走入了国家科技战略制定者的视野。1984年,国家科委向国务院呈报了《新的技术革命与我国对策研究的汇报提纲》,首次提出了要在我国有条件的城市试办科技园区和企业孵化器的设想。次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在提出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建立新兴产业开发区的同时,也为科技人员流动提供了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


(二)“敢吃螃蟹”的先锋

       被称为“九省通衢”的武汉,率先做出反应,决定利用东湖地区大专院所的智力优势开发高科技产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在时任国务委员兼国家科委主任的宋健的推动下,1987年2月,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办公室向武汉市科委递交了关于成立“东湖新技术创业者中心”的请示报告。

       报告提出,东湖地区智力密集,为了尽快发展武汉高新技术产业,要支持和鼓励一批科技人员走出科研大院,创办一批民办科技企业,充分发挥东湖地区的智力优势,但是民办科技企业还受到旧观念、旧体制的束缚,创业者要承受经济和政治上的双重风险,为保护创业者成长,建议成立“东湖新技术创业者中心”。还提出了创业中心的服务宗旨、内容和筹备需求,并着手解决民办科技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种种困难。


       创业中心提供创业者所需要的综合服务,其内容包括工商登记、税务、信贷、信息、专利、办公、通讯、交通,小规模试验,中试场地等各方面的服务,由此减轻创业者在初创阶段大量行政事务负担和添置固定资产方面的经济负担,从而使创业者能够在“创业者中心”集中精力从事新技术开发。

       创业中心还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服务,接纳创业者的人事、组织关系、为他们走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政府机关提供方便。

       凡进入“中心”的企业,中心可在税收、信贷、外贸等方面给予优惠,并实行“扶而不妖”的方针,创业前期给予一定的资助。进入“中心”的创业时间一般为二到三年。提供的服务均按合理的价格收费。在此期间内,有成就的创业者迁出中心,到指定的新技术开发区扩大生产;无多大进展者,逐步淘汰离开“创业者中心”。

       创业中心的宗旨是: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

       为尽快建立起“创业者中心”,请市科委给予以下支持:

一、开办费八万元,请拨款解决;

二、赋予“创业者中心”一定权力,使经中心审批的民办科技机构能够得到工商部门认可,拿到工商执照。

                                                 ——《武汉东湖创业中心创业史》,曹康林、刘东清,2007年9月


       中国第一家企业孵化器,呼之欲出。


图2  “新技术创业者中心”孵化器定址于东湖丁字桥108号


       1987年6月8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者中心正式挂牌,武昌溪流电子研究所、实验新技术研究所、洪山区华信光电子科学研究所3家民办科技企业同期入孵。

       一座破旧的营房、一块牌子、一部电话,这就是中国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全部家当。但是,它却为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事业的发展点燃了星星之火。它的创办者们无疑成为敢为天下先的“吃蟹”者。


编辑:于悦

注:本文引自《中国创业孵化30年》一书,节选部分经整理。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首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邮箱:cistds@cistd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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