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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赵峥:从“量”到“质”:现代特大城市发展理念转换

发布时间:2012-05-30 03:00 作者:赵峥 浏览量: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引发世界范围内生产及组织方式的深刻变革,以特大城市为单位,参与全球竞争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战略选择。伴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我国许多城市提出建设特大城市的目标,如合肥、宝鸡、宜昌、桂林等地将建设特大城市列入其区域发展规划,河北省城镇化规划则明确提出在2020年将石家庄、唐山、邯郸、保定、秦皇岛、张家口、廊坊、沧州等8个城市建成特大城市。但究竟什么是特大城市,特大城市发展具有什么样的基本内涵,仍然是当前需要明确和厘清的问题。
  现代特大城市是城市发展的高端形态
  对特大城市的理解与认识是一个历史过程,与现代城市发展史紧密相关。总的来看,特大城市发展经历了一个从重“量”到重“质”的转变过程。
  在世界城市化发展的历程中,特大城市的形成与演变,主要表现为人口在城市的高度集聚和城市人口数量的不断扩张。这对世界经济增长和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同时也带来许多不容回避的“城市病”问题。在一些拉美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如墨西哥城、里约热内卢等,人口城市化与产业城市化的发展失衡,快速增长的城市人口缺乏相应城市产业的支持,最终形成“拉美陷阱”。在一些欧美发达国家,突出表现为人口过度增长与城市承载能力和基础设施供给的失衡,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十分严重。
  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快速扩张与聚集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全球城市的健康发展。在此背景下,世界各国纷纷开展城市治理探索。在欧美国家经历了逆城市化、郊区化潮流后,21世纪以来,在全球城市竞争范围国际化、竞争领域全面化、竞争程度激烈化的形势下,现代特大城市发展被赋予了更多的内涵。现代特大城市的发展不再简单强调人口的集中,而更加重视城市质量的提升,特别注重高端产业发展和区域创新体系的营造,重视自身在全球城市网络体系中的地位提升和作用发挥。
  从国外特大城市发展的历程和现状看,现代特大城市需要一定规模的人口和土地面积支持,但不单纯是表现在人口规模和地理范围的城市概念,而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端形态。城市人口和面积较大,往往不一定就是富有竞争力的现代特大城市,或者说仅仅是表象上的特大城市,而非城市功能和城市价值上的特大城市。
  现代特大城市的三个基本内涵
  一般来看,现代特大城市的基本内涵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应该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从全球范围看,现代特大城市一般都是对区域、国家乃至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城市。在区域城市体系中,高水平的现代特大城市往往保持着强劲的增长态势,经济活动生产总值规模大,产业结构合理完善,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总体位于区域经济价值链的高附加值环节,是在区域范围内具有支配性地位和推进性的区域单元。从世界范围看,东京、悉尼、首尔等特大城市对该国经济贡献率平均都达到30%以上,这些特大城市聚集了大量高端产业,也通常是新兴产业的发源地,对该国乃至世界其他城市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力。
  二是应该具有强大的创新能力。现代特大城市通常是一个区域和国家的创新中心,通过自身创新能力的释放,在城市内部产生规模经济效益,发挥知识生产、加工与传播的创新功能;向城市外部产生辐射效应,引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潮流,保持城市的竞争力。例如,英国的伯明翰是工业革命发展最早的城市,也是当今世界最大的工业城市之一,城市经济发展经久不衰,与其注重培养城市创新能力密切相关。百余年来,伯明翰紧紧把握世界科技发展机遇,一方面注重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城市传统产业,保留原有的核心制造业企业,使其成为产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中心。另一方面,积极培育高科技人力资本和企业创新环境,利用大学孵化高科技企业,鼓励创立高科技企业和研发新兴高科技产品,发展新兴科技产业。伯明翰始终坚持成为新兴技术的领导者,而不是新兴技术的追随者,在激烈的城市竞争中,通过科技创新保持了其世界制造业中心的地位。
  三是应该具有强大的承载能力。现代特大城市发展是一个城市空间功能不断优化的过程。现代特大城市往往不是单个城市,而是大都市区或城市群,是由不同规模、不同等级城市在特定空间范围内构成的布局合理、联系紧密、分工明确的城市体系。例如,法国巴黎在特大城市发展中,就特别重视多中心的城市布局和新城建设,一方面改造原有的城市单中心格局,另一方面,积极建设新城,在市区南北两侧各20公里范围内,建设了五座新城,由向心式同心圆结构向轴线带状城市空间结构演变,形成沿塞纳河向下游呈带状发展的空间格局。新城建设强调就业功能,还包括娱乐和研发功能,新城规划建设的社区都以低层、低密度为特点,力图保证就业和居住的平衡、城市发展与自然环境的结合。
  质量优先:我国现代特大城市发展
  就我国而言,传统意义上的城市类型划分主要依据人口数量,20万人口以下的为小城市,20万至50万人口的为中等城市,50万至100万人口的为大城市。从这一标准来看,我国特大城市仅仅是个人口数量概念,而且这一人口数量还仅仅是城区而非全域城镇化人口,是户籍而不包括流动人口,是指市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但是,按照人口标准统计的特大城市,并不完全是现代意义上的特大城市,与重“质”的现代特大城市还具有本质区别。

  从长远来看,我国建设现代特大城市,不能盲目冒进,单纯追求规模扩张,走粗放型发展的道路,而必须充分把握现代特大城市的发展内涵,坚持质量优先。如充分注重城市空间的资源和环境承载力,全面优化和改善城市空间功能,实现经济要素和创新活动的优势聚集,坚持产业、创新与空间的有机结合、良性互动、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城市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建设拥有强大经济实力、创新能力和空间承载与服务能力的现代特大城市。

编辑:杨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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